第288章 毛诗南来(4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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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讲道理,汉家的车船税其实并不高。
  五丈以上的大船,才征一算,也就是一百二十钱。
  就这样也有很多人不想交,不愿意交。
  就如现在,望着前方那艘巨大的楼船,一艘行驶在这河道上的货船商人骂骂咧咧的说道:“这些天杀的税吏!”
  一边骂着,一边不得不将几份大司农的公文拿出来。
  准备应付那些可能的检查。
  没办法,当年的告缗杀的天下商贾豪强丧胆。
  在现在,几乎没有几个人敢冒着抄家流放的危险偷税漏税了。
  特别是大型货船和商船,只能咬牙切齿的掏钱交税。
  “与民争利,长此以往,国安能宁乎?”一个年轻的儒生,站在船头的甲板,看着这一切,痛心疾首的感叹。
  当年,孟子见魏惠王,惠王开门见山就问道:“将有以利吾国乎?”
  孟子答曰:“王何必言利,有仁义可也!”
  这算是儒生们第一次在义利观上引入仁义价值为准绳。
  但真正让儒生们觉醒的,还是二十余年前,董仲舒提出来的一个理论。
  当时,董仲舒明确提出了‘已受大,不取小’的思想,由是发明了一个词语‘与民争利’。
  这个词一发明,立刻风靡天下,为儒家各派广泛接受引用。
  然后,再悄悄的掺进自家私货,就变成自家的理论了。
  纵然是董仲舒,对这样的行为,也是徒之奈何。
  诸子百家一大抄,真要较真,他董仲舒的论著里,也抄了许多人的东西。
  不止是儒家的,他还抄了法家、阴阳家、纵横家和黄老学派的东西。
  这自古以来,文人引用他人的理论和话,再加点东西,变成自己的可谓是传统了。
  等董仲舒一死,这‘与民争利’理论就失去了解释人,于是天下学派就更加肆无忌惮的往这个结论里塞东西。
  完全就将董仲舒的立论精神丢到一边,无视董仲舒强调的是‘食禄之家’不要与民争利。
  不要去经营私营产业,专业为国为民,当好人民公仆。
  以至于在现在,很多南方的儒生,干脆就将‘与民争利’理论和国家朝廷挂钩起来。
  认为朝廷收商税,就是与民争利!
  楼船收鱼盐税更是与民争利。
  至于盐铁衙门,简直就是倾南山之竹,倒东海之水也难以书尽洗清的邪恶存在!
  在北方这种论调稍微要轻微一些(主要是因为有公羊学派和法家势力的存在),但也不见得比齐鲁地区温柔到那里去。
  此刻,这位年轻的儒生,就用着充满仇恨的眼神,望着那横行在这黄河之上的楼船税船。 ↑返回顶部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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