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三章(4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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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徐健:“是吧,所以指纹应该是清晰完整的,包含了手掌与五个手指的,但是当时鉴定出来的指纹并不清晰,是有划痕与断层的,这最为关键的证据都显得勉强,按理说,是必须有其他很多证据加以佐证,才能够断案的,否则,都应该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,宣判无罪,就像美国1994年的辛普森案。”
  吴尘:“我听说,钱一鹏中途曾两次推翻自己之前认罪的口供,他为什么反复推翻自己?”
  徐健:“他说,他被骗了。”
  吴尘:“被骗了?”
  徐健:“钱一鹏好赌,常混迹棋牌室,借高利贷赌钱,他的腿也是被追债的人打瘸的,他说有人让他来认罪,对方告诉他,已经打点过警局和法检的人,他认罪后不会被判死刑,最多坐个二十几年的牢,从此债务一笔勾销,也会放过他的妻子和女儿。”
  吴尘:“结果被判了死刑?”
  徐健:“是啊,得知死刑以后,他翻供了。”
  吴尘:“但是他翻供了两次。”
  徐健:“没错,第一次翻供完,案子拖了整整一个月,检控机关没让家人探视,我作为律师都不行,去了好几回,不让进,我想查看检察机关的证据与报告,也没给。”
  吴尘可以想象这中间发生了什么,在那个年代,程序并未像今天一样科学、严格,被告人的权利更是得不到保障。
  徐健接着说:“再次见面,他已经消瘦得不成人样,整张脸蜡黄,眼神都变了,看到我的时候……”说到这儿,这位曾经的律师面露不忍,“呆滞的目光忽然变得像垂死挣扎的野兽,他跪着求我,求我帮他,他说他是被骗了,他还说,在监狱里被折磨,生不如死。”
  吴尘:“刑讯逼供?”
  徐健:“嗯,不让睡觉,不让吃饭,甚至不让上厕所,用一些道具堵住了他的排尿口,直到他供认罪行,那就是他第二次翻供,是被逼无奈。”
  吴尘不说话了,但是拳头捏紧了,面色也颓然。
  在监狱中遭受折磨,磨得生不如死,就觉得还不如认罪赴死得到解脱的好,人的意志力其实都是有限的。
  老律师点燃一根烟,叹气:“知道我为什么转行吗?”
  吴尘抬头看他,徐健看着他脸上的颓色:“无力感,以及跟你一样的……愧疚。”
  吴尘:“其实……你当时就认为他是无辜的?”
  徐健:“这话不敢说,但是,至少当时的情形,钱一鹏是不该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,刑讯逼供得来的口供,毒树之果,本不该被采纳为证据,监控录像没拍到被告人的正脸,也没有足够的证明力。”
  吴尘补充:“还有,未经过证人的辨认。”他指的是他自己。
  徐健:“你也不必太愧疚,即便你当时出庭作证了,也未必能改变什么?”
  吴尘低垂的眼眸抬起,只见徐健正看他:“一个十岁孩子所做的证言,证明力还是会打折扣的,而且,已经有目击者出庭作证了。”
  吴尘:“是一个巡逻的警察?”他在卷宗中看到了记录。
  徐健:“对,警察刚好在附近巡逻,说是看到了身上沾了血迹的钱一鹏跛着脚从小区里逃出去了。”
  吴尘:“他出庭辨认了?”
  徐健:“嗯。”
  “他说,那个被捕的人,就是凶手?”说着,吴尘从口袋中掏出一张照片。
  徐健看到桌上的照片,上面是一个头发稍秃的男人、脸蛋圆润:“对。”
  吴尘眸光忽地雪亮,道:“钱一鹏是被冤枉的。”
  徐健的心一沉,就听吴尘继续说:“这个警察,要么是记错了,要么是说谎了,这个钱一鹏,不是凶手!” ↑返回顶部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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