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章 让我感谢你,赠我空欢喜(14 / 1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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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我和你背对背开始往前走,我们说好当我们走到第一百步的时候再回头,如果还能看到对方,我们就忘掉以前所有的不快乐,重新开始;如果看不到彼此,就一直走下去,永远不再回头!
  当我走出第一步,有一种叫悲哀的东西漫过心底。我们的爱情之路只剩下九十九步,我们怎么走到了今天这一步?曾几何时,我们一起在雨中漫步,衣服湿了也不觉得冷;曾几何时,我们在雪天里哈着热气吃冰激凌,当人们投来惊异的目光时,我们哈哈大笑。我已走过二十步,你呢?我好想回头看看你,看看你是不是一样和我步履维艰?你还记得我吗?你教我学计算机的时候跟我说过,编程时会遇上一种情况叫“死循环”,进去了就出不来,你说你对我的爱就是死循环,当时我很感动。我走到五十步时,有个卖烤红薯的老头问我要不要红薯,我摇了摇头,他就推着车子走了。为何他不再多和我讲几句话?那样我便可以停留一会儿,不用再走下去。八十步已然在我身后,你是否也在想我们前一段不愉快的日子?我们为什么要为一点点小事而天天争吵?我一对着你哭,你便心乱如麻,烦躁不安。然后,我们都无端地说出一些互相伤害的话。终于有一天,你对我说:“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,不然都会被折磨死,分开吧。”
  九十九步了,我艰难地抬起沉重的脚,迟迟不愿放下。我怕放下回头,就再也看不见你;我怕放下脚,将永远失去你;我怕放下脚,我从此再也没有幸福可言。可是,我的脚终于落下了,泪水也顺颊而下。我不想回头,也不愿回头,我控制不住自己,蹲下痛哭起来。突然,一双宽大的手抱住了我的双肩,我回过头看到了你,看到了你充满了深深自责和浓浓爱意的双眼。我扑进你的怀里,哭着说:“我不要再往下走了!”
  你把我紧紧抱住,轻轻抚摸我的长发:“我永远不会再让你一个人走。其实,我一直走在你的身后,一直在等你回头。”
  有些事一转身就是一辈子
  “有些事一转身就是一辈子。”
  读《半生缘》很能体会这句话。沈世钧与顾曼祯是一对恋人,相爱半生缘分尽,余生用来想念和忘记。
  都说想念不如相见,却觉得,与其相见,不如埋在心底想念。想念是静好的绵长,相见是突然的惊诧。分手无须再见,不过是徒增伤悲,道一句,只是当时已惘然。如果我们不能以强大的心智征服自我,就不足以征服爱情。
  一直在想,一个人怎么能够勉强自己与一个不爱的人在一起,而要和爱的人分离。命运弄人、身不由己之外,其实是内心不够强大,爱得不够彻底。倘若爱,就一定不惜一切,即使只有万分之一的机会。不要心里想着不舍,嘴上说着放手,那都是借口。就像没有人不会为梦想孤注一掷,没有人不会为爱去牺牲、去付出、去争取……去渴望得到回应。
  所以,我说世钧是懦弱的,他注定得不到所爱的人。曼祯是可悲的,一句“回不去了”道出半生缘尽,半生无缘。即使多么相爱,也不过如是,在怯弱的心前止住了脚步。他们是乱世里一对再普通不过的男女,却也有着各自的传奇,各自的悲哀。
  我喜欢大江大海里注定分离与遗忘的故事,喜欢乱世。这也许是因为有一颗颠沛流离的心。爱是一种遇见,注定要别离。不要为遇见而庆幸,同样的,不要为别离而伤悲。那句话叫作:世间所有相遇都是久别重逢。离别注定了重逢。只是,我们要与不同的人告别,再与不同的人相见。独立原地,千言万言,人来人去,湮没无痕。
  记得曾经写过一句话:灵魂深处的痛苦与绝望,往往在于心的封闭,无法对别人慈悲。爱也是如此,放弃一个人,不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就是把心封闭了,无法对爱慈悲。有时候很希望成为一个慈悲的人,有时候却痛恨慈悲。我知道,慈悲不是滥情,可爱情的国度,永远没有慈悲。
  “你问我爱你值不值得,其实你应该知道,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。”
  小时候的天才梦,有一天变成爱情梦。天才梦实现了,爱情梦永远不会醒来。想起《色?戒》里王佳芝凄绝的眼神,想起她凄绝的笔调,不免怆然。现实里,再也没有这样的爱情了,也不会再有这番过尽千帆的心境。爱情成了速食品,盲目吞咽,过度消食。也没有一个人,值得我们耗尽半生、一生去等待、去记得,心甘情愿,不问值不值得。
  秩序在更替,情爱在漠然。人与人之间,既不亲爱也不互重。
  当然,执着的人、不放手的人最先受到伤害。谁无情、谁抽身,谁就有主宰和决定的权力。主宰这场爱情的轮回,决定这场爱情的走向,是一意到底还是陌路殊途。往往是,沉浸于一段有始无终的爱情,自责不已,不后悔遇见,不后悔相爱,偏偏后悔错过,不可能重来。
  喜欢有情的人,有情未必终老,无情注定夭折。有情的人比无情的人可爱,尽管有时候他们很脆弱。
  《半生缘》里一个特别的词是幻梦,其实缘分何尝不是幻梦。我们习惯依赖人,在别人缔造出来的幻梦里想象虚假的一生,美好且觉得这就是真实的人生。爱情是一面镜子,镜中人不是爱的人,而是自己。与自己对照,你会发现,原来那些失败与遗憾都是自己造成的,由此变成了不幸。
  有人说,爱是经不起想的,想得越多,伤就会越痛。人的一生中,经历刻骨铭心的爱情,一见钟情也好,两情相悦也罢,陪自己走到最后的,却是一个毫不相干的人。这一路上,被欺骗、被愚弄、被伤害,坚持至放弃,以至于错失成隐隐作痛的回忆。真正需要强大的,不是看似坚硬的外壳,而是软弱残缺的心。
  如果缘分被拆散成两半,半生给予深爱的人,半生要留给自己的心。
  夜阑更秉烛,相对如梦寐。深夜读着张爱玲的文字:“雨声潺潺,像住在溪边。宁愿天天下雨,以为你是因为下雨不来。”
  “二十年前的影片,十年前的人。她醒来快乐了很久很久。这样的梦只做过一次……”这是她的《小团圆》。何尝不是自己的“半生缘”。
  有些事一转身就是一辈子。年轻时,我们以为放弃的只是一段感情。后来才知道,那其实是一生。
  曲终人散
  水色一生中惟一一次的恋爱把她给毁了。她说,青衣,记住,所有的男人他们最爱的人是他自己。这句话我用生命去记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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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水色一生中惟一一次的恋爱把她给毁了。她说,青衣,记住,所有的男人他们最爱的人是他自己。这句话我用生命去记住。水色租房之前我和路蓝以及可可租住在那套三居室的套房,可可出嫁之后,我把空出来的房间招租,水色便成了我们三人组的新成员。刚搬来的那天是个阳光明媚的仲夏,她只带着两袋行李,和一棵风信子,瘦削的身子站在楼梯口按门铃。门铃的开关正巧坏了,我趿着拖鞋嘟囔着从七楼急匆匆下来,她悠闲地坐在行李上,修长苍白的指间夹着根紫罗兰。听见开门的声音,转过头轻描淡写地看了我一眼。那一道灰飞烟灭的眼神里,我突然就知道了这是个有阴影的女人。水色并不爱说话,有时候和我一起坐在阳台上乘凉,就递给我一根烟。她用烟说话,心情好的时候她抽紫罗兰,心情不好的时候她抽骆驼,一包接着一包,她说她会死于肺癌,总有一天。吐了一口烟雾,她转过脸笑着对我说。我看过她的相册,只相隔一年,那照片上的女人与她却完全迥异。长发及腰,白皙而丰满的脸庞,笑容单纯甜美。她指着照片说,这个女人叫水色,开水的水,白色的色。然后她指着自己,我也叫水色,死水的水,黑色的色。逐渐看出差异的原因,希望与绝望在一个女人的生命里,扮演着举重若轻的角色。青春其实是爱情的代言词,一个心里有爱的人,眼睛里都看得见春天。路蓝在一家设计院里工作,图纸赶工的时候,连续好几天都看不见她。如果突然某一天清晨醒来闻见荷包蛋煎焦的味道,不用睁开眼睛我就知道,路蓝回家了。对于路蓝而言,生命里最重要的是她的电脑,电脑里最重要的是她的OICQ。有一次电线短路,路蓝紧紧张张地跑过来问我,电脑里的资料会不会也短路掉?
  我眼白一翻,你不关心芯片有没有烧坏?关心你的资料?
  如果那些聊天记录没了,我怎么分得清他们谁是谁,还怎么泡啊我?她一脸痛苦的表情,我行将晕倒。据我不完全的统计,迄今为止,24岁的路蓝,2年的网龄,见过的网友不下50个,一年内谈过四次恋爱,全属网恋,其中还不包括暗恋未遂的。水色有一手绝佳的厨艺,自从她来了之后,我和路蓝开始戒掉速食品。夜里和路蓝坐在电视前看《焦点访谈》,水色捧出一碟拔丝芋头。我眼睛一绿,还不及洗手,埋头苦干。路蓝则无动于衷地看电视,水色招呼她。我从碗里伸出脑袋说,别理她,人家要减肥呢。减肥?水色睁大眼睛上下打量路蓝,你又不胖。要防患于未然呀。路蓝正色,一脸严谨。呸,防患于未然!我看你是怕千里堤护,溃于一蚁吧。水色,她的身份证在桌子的第二个抽屉里,看她以前的相片你就知道什么叫毅力了。我边咽边说,眼光不忘如飞刀般飞向路蓝。路蓝在三年前还是个人见人皱眉的小肥妹,每天在我眼前如座山挪来挪去,往我前面一站就绝对没有人可以看见我。突然某一天清晨,路蓝跑到我床前,冲我宣誓,如不减肥,誓不为人。脸上的态度绝对不亚于任何一个小学生加入少先队时的严肃。从此后,我买的零食如果没有及时消灭,一转身就会被她偷偷丢到垃圾桶里。逛街时没有人再陪我吃路摊小吃,每次吃过饭一定要陪她在房子里走上半个钟头,过了八点只能喝水谢绝食物。对此,我深恶痛绝,然而,不可忽视的是路蓝渐呈苗条的身段,越发迷人的姿色。当然,同时还有我也更加单薄的身子。嘿嘿,好身材,保持最重要嘛!路蓝眼白一斜,挡住我的飞刀。有一天,我们可以千秋万载地保持下去,当木乃伊如何?我一扫而光盘中食物,端着空碟悠哉悠哉地向厨房走去。哼。说不过你!路蓝大手一挥,我们院里新来了个帅哥,有没有兴趣见识见识?
  是不是最近又见青蛙了,心灵备受打击,开始转移方向了?我坐在她身边开始削苹果。她眼睛一亮,你不说我都忘了,今天和永约好上网的。说完,风风火火地奔回房间。我递了半个苹果给水色,这丫头,网上疯。水色淡淡一笑,像她这样活得如此率性真好,起码没有伤口。我转过头看了她一眼,每个人应该都会有伤口的,只不过她痊愈得比较快而已,你呢?这是我第一次试探性的问话,对她。爱情是一场疾病,爱错了人就像吃错了药,留下病根,缠着你一辈子。她目光移向别处。 ↑返回顶部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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