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79章 我非杀了那个女人(4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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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这不是人的脸。
  最起码,那张红嘟嘟的小嘴上面,不是人脸。
  是一张狐面。
  黑色的。
  还有,一双闪着邪气的眸子,闪着凶残的妖异光泽,死死盯着他。
  范权呆愣了下,随即醒悟,伸手抬枪。
  他抬起了枪,右手手指也扣到了扳机上,却没有枪声响起。
  只有,他发出的凄厉惨叫声。
  鲜血,顺着他的额头,混合着雨水,哗哗的淌了下来。
  啪哒一声轻响,冲锋枪掉在了地上。
  范权身躯剧颤着,缓缓跪下,扑倒,几乎要瞪出眼眶的眼睛,看到了一双白色锦缎做成的靴子。
  他还看到被风吹起的白袍下,有条毛茸茸的大尾巴。
  “原来,狐狸真能变成人的。”
  范权心里这样想到。
  可惜,他只能想到,却无法把他看到的这些,告诉任何人。
  所以沈岳不知道。
  也不知道十多个试图偷袭陆家别墅的南越特种精锐,全部被歼灭在了这片森林中。
  逃跑速度最快的范权,也只跑出了一千米左右,生命就定格在了那一刻。
  沈岳狂跳的心脏,终于慢慢恢复了平静。
  被手和树身用力压着的伤口,也不再出血。
  刚才流出的这些血,对他的自身造血功能来说,压根不算事。
  现在,哪怕再和黎小草鏖战一场,也不会造成生命危险。
  就是双脚有些发软,这都是他重伤初愈,今晚做运动太多的缘故。
  如果他没有两次惩罚黎小草,仅仅是和南越军人厮杀,也不会造成伤口迸裂这么严重的。
  “温柔乡,英雄冢,古人诚不我欺。以后,可不能再这样浪了。希望,我赶回去的还不算太晚。”
  沈岳右手捂着心口,左手扶着树,缓缓站起来,避开满地的尸体,脚步有些踉跄的走出了密林。
  雨还在下,电闪雷鸣,世间万物都臣服在老天爷的威风下。
  冒着罕见的瓢泼大雨,沈岳深一脚浅一脚的绕过湖畔,快步走向陆家别墅方向时,一个幽灵般的白影,从他刚才扶过的那棵树后闪了出来。
  白影微微冷笑,恨恨的骂道:“混蛋,果然是荒淫无度。这才刚好多久,就那么乱。哼哼,要不是我非杀了那个女人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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