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七章 王恕的犹豫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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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第十七章 王恕的犹豫
  当然在这一件事情,总体来说是一个小问题,并非大问题。
  另外一件事情,就是大问题了。
  秦法固然是严苛之极,但是真正让秦二世而亡的原因,真是因为秦法严苛吗?
  不,更多秦法根本执行不下去。
  秦法在秦国还能执行下去,但是推广到全国,即便不说,六国余孽的种种情绪,也不说当地百姓的反抗的暗流,单单是秦国对法律执行能力,就推广不下去。
  这一点从历史上也能看出来。
  即便是现在的大明,真正有法律的地方是哪里?是县城,府城,京师,乃至这些城池比较近的村落。
  更偏远的地方,数千人的械斗都搞得起来。如果真按大明律法来判,这些人几乎能算得上造反了。
  但是又如何?地方官不过是彼此安抚,找各自的族长管事来谈话,和稀泥。
  或许有官员能力强,手腕硬,能将这样的事情给镇压下去。但是这都是个别的情况。
  而维持这一切切的总原则,就是德主刑辅。以道德教化为先,甚至让百姓息诉。
  这也是为什么在古代朝廷最重视的礼法的原因。
  如果朱祁镇有如此战略上的转变,将法律地位提高,将一切都变成一断于法,甚至提出依法治国。
  对大明来说,未必是一件好事。
  因为实行不下去的法律,其实也没有什么用处。
  朱祁镇当然是想过这一件事情的,他微微一笑说道:“王卿,你说的朕自然知道。”
  儒家是古代中国的主流,朱祁镇不可能将放弃儒家,用法家的一套,这是不可能也不现实的问题。
  朱祁镇自然有一套解决的办法。他继续说道:“而今各级官员办案多以春秋决狱,有些事情也过与草率了,而今可以将这些原则写入宪法之中,也能让百官有所适从。”
  王恕也慢慢的明白了一件事情。
  那就是皇帝本身无意将大明司法现状有太多的改变,更多的是对现在法律的整理。并无意将法律的外沿扩大。
  但是即便如此,这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大的改变。
  而且朱祁镇还想引入行政法的概念。
  就是将官府运行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。
  这也是一个极大的变化。
  大明官府其实也有很多典章制度,这些都是有的。但是却没有如此鲜明的规划出来。而且既然定了法规,就会处罚。
  而大明各衙门因循守旧,各种规章制度早就出了问题。
  显然,朱祁镇要的也不是仅仅是写在大明会典里面的规矩。
  这里面信息量太多了。
  多到了王恕,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,也不知道其中利弊如何。 ↑返回顶部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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