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百九十四章六亲不认的重生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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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妖精身体果然要比人类的强悍很多,金眼驼明显比五庄观的众弟子缓过来的更快一些。
  陈松这才有机会认真打量着这个传说中的怪兽。
  金眼驼,按照字面上的解释,应该是眼睛是金色的骆驼,可是眼前的这个东西,陈松真没办法将他和骆驼联系起来。
  有句俗话说的好:瘦死的骆驼比马大。
  面前这个也是骆驼的东西,个头却要比曾经给力牧拉车,如今已经和老鼠翠花等众小打成一片的小红马还要小很多。
  个头小也就罢了,后背上也没有驼峰的影子,而是光秃秃的。
  好吧,没有驼峰的骆驼也不是没有,但是身上有花纹的骆驼就不多见了吧?
  反正看来看去,陈松发现,这货名字中也就是金眼两个字算是实至名归。
  金眼驼的双眼绽放出的光芒都是金色的,即使在白天,金属般的光泽,仍旧让人看了就有一种忍不住想要抠下来的冲动。
  除了引人犯罪的光芒,给陈松留下最深刻印象的还是金眼驼眼神中的迷茫。
  一般有资格给神仙当座骑的神兽,都比较聪明。通人性应该是最基本的要求,没有哪个变态神仙会弄个听不懂人话的家伙给自己代步的。
  观世音的金毛犼,老君的青牛……
  太多太多了。
  唐三藏西天取经的时候,这些家伙都能跑到地仙界当妖精,给唐僧师徒找麻烦,就说明他们的智商不低。
  可是,眼前的金眼驼给陈松的感觉确实:很纯洁,或者说——很傻!
  呆头呆脑的,茫然的向周围看了一圈,然后迈着小碎步跑到陈松面前。
  好吧,没准吕岳就喜欢这种傻乎乎的动物呢,蠢萌蠢萌的,其实看着也蛮可爱的!
  伸手刚要在金眼驼的脑袋上摸一把,小家伙居然前腿一弯,噗通一声给陈松跪下了。
  什么情况?
  菩提和桂树精一脸懵逼。
  按照地仙界陈松和吕岳见面的情形来看,他们两个应该是素未谋面才对。陈松自然也不会和金眼驼有过什么交集了。但是现在,金眼驼怎么见到陈松如此尊敬呢?
  难道说动物的感应比人更加灵敏,已经感知到了陈松是创世神,混沌世界中权利最大的存在?
  那可就厉害了啊!
  “呃,你……”
  陈松也一脸懵,不懂得兽语啊,也看不出小家伙心里想的是什么。
  “金眼驼拜见主人!”
  主人?!
  怎么陈松成了金眼驼的主人啦!
  相比人类,战宠有节操多了,一般不会轻易更换主人。
  很多神仙在陨落之后,他们的座骑、战宠都会选择追随主人一同到另一个不知道是不是存在的世界中。 ↑返回顶部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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