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hapter6弄疼你了?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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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BlackBerry乐队的海报在酒吧门口的灯光下,陈听澜早已身处现场。李莎拉拉着她占据一楼前排站位,还没开场,观众已经占满了台下。
  这是学校附近的酒吧,来的很多是附近的大学生。陈听澜眯着眼看,只见台上灯光变暗,乐队队员出场。
  主唱是一个高个卷发男孩,脸很稚嫩,看起来像是刚上大学。他长相有种天真无邪的精致,让陈听澜想起了某个人,但他们又完全不同。
  他弹吉他的指甲涂黑色,陈听澜感觉到很多人的目光隐晦地追随着他的手。
  中场talk,男孩坐在舞台边缘,长腿晃荡。
  “我今天有点不开心,”他说,“因为我演出前刚知道,我喜欢的东西丢了。”
  “丢了可以再买嘛!”有人在台下说。
  男孩耸了耸肩:“我喜欢的是世界上唯一的东西。再也回不来了。”
  “所以,”他笑了笑,“你们有什么事能让我开心吗?”
  他笑的同时,向台下俯身。他的脸上沁着汗水,亮晶晶的。陈听澜感觉到身后有向前挤的力量。
  有人说ta的论文发表了,有人说实习面试通过了,还有人说昨天和crush在湖边接了吻。所有人起哄。
  男孩被哄着似的,也只是微笑。站在陈听澜身边的李莎拉被美色迷惑,举手将男孩的注意力吸引到这里。
  “我看到你了,”男孩低下头,伸出话筒,“你好。”
  李莎拉压抑着激动,对着话筒说:“你好。……我是你们的老粉,特别喜欢你们乐队。”
  “好,谢谢?”男孩挑眉。
  “我想说……我想说的是,”李莎拉清了清嗓子,“你,你知道,为什么玩摇滚最早的是路易十六吗?”
  都是什么跟什么?陈听澜心想。
  男孩似乎也感到奇怪,好奇地问:“为什么?”
  李莎拉说:“……因为他是劈头士。”
  全场安静了两秒钟,突然反应过来,大家笑得要死。
  男孩终于开怀大笑,笑得躺倒在台上。
  “你有什么要说的吗?”他看到陈听澜是李莎拉一起来的把话筒对准她。
  “啊?”陈听澜抬头。
  李莎拉在旁边不停地用手肘捅她。
  “哦,玩摇滚最早的也可能是穿粉色衣服的心理学家。”陈听澜平静地说,“因为他是平克·弗洛伊德。”
  这回真的是冷笑话,李莎拉怀疑除了心理系的那些书呆子能get到外,其他人将全职研究陈听澜说的这句话。
  男孩却被逗笑了。
  “我没那么伤心了,谢谢你们。”他说。
  他站起身继续表演:“下一首是你们一直想听的。”
  陈听澜却觉得他眼里仍然有悲伤,虽然他什么都不愿意说。 ↑返回顶部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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